中國海洋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安排院校動態(tài)

點擊數(shù): / 作者:Kiko / 2022-04-22
2022考研,考研復試,中國海洋大學

一、復試時間

詳見學部、學院(中心)公布的復試安排。各單位復試安排將陸續(xù)發(fā)布,請考生耐心等待并持續(xù)關注。根據(jù)疫情防控形勢,各單位復試安排可能會進行調整,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各招生單位網(wǎng)站發(fā)布的相關通知。

因考生個人原因參加復試困難的,應及時與各單位取得聯(lián)系,學校將積極給與協(xié)助。未向學校報備并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參加復試的,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,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。

二、復試方式與內(nèi)容

采取網(wǎng)絡遠程復試。復試內(nèi)容詳見學部、學院(中心)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

三、復試準備

1.復試資格查詢:登錄“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”—“碩士考生查詢系統(tǒng)”(點擊進入,以下簡稱“學校招生管理平臺”)查看復試資格。首次登錄時須進行注冊,注冊時請務必準確填寫姓名、證件號碼、考生編號或報名號。

2.復試資格確認:登錄后點擊“復試信息查詢”,點擊“確認參加復試”,閱讀《中國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》并同意,確認復試。

3.上傳相關材料,詳見“考生資格審查”。

4.繳納復試費。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在學部、學院(中心)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(詳見各單位復試安排)繳納復試費(120元/生)。復試費繳納后一律不辦理退費,未繳費者不得參加復試。

以上步驟“創(chuàng)新人才培養(yǎng)專項計劃”考生無需操作。

四、考生資格審查

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,審查不符合規(guī)定者不予復試。考生應關注學部、學院(中心)復試材料提交截止日期,按時將復試材料提交至學校招生管理平臺,如需補充材料,學部、學院(中心)工作人員會與考生聯(lián)系,請及時接聽電話、關注郵件,按要求及時補充。

考生應提供的復試材料包括:

1.準考證電子版。

2.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(正反面)。

3.本科成績單掃描件。

4.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成績單或其他外國語水平成績證明掃描件。

5.考生如獲校級以上獎勵或有公開發(fā)表論文可提供相關材料的掃描件。

6.學歷(學籍)證明:

(1)往屆考生提交本科畢業(yè)證書(以報名網(wǎng)上信息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)掃描件、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電子版(須在有效期內(nèi))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掃描件。

(2)國外獲得學歷、學位的考生須提交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》掃描件。

(3)應屆本科畢業(yè)考生提交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電子版,特殊學制考生須提交本科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掃描件。

7.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(yè)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(wǎng)絡教育本科生,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(如準考證、成績單等)掃描件。

8.“退役大學生士兵”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《入伍批準書》(注意不是《入伍通知書》)掃描件或復印件(加蓋提供原件部門公章)掃描件、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掃描件、入伍前學歷證明(畢業(yè)證書、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、錄取通知書等)。

9.初試時提示“學籍學歷審核”有問題的考生(附件1),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。

10.報考時就業(yè)方式選擇有誤的考生,須提交就業(yè)方式修改申請(附件2)。

11.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。

12.學部、學院(中心)要求的其他材料掃描件。

以上材料請逐一以“序號+姓名+材料名稱”的方式命名,所有文件打包(壓縮文件zip格式,大小不超過20M)上傳至學校招生管理平臺。

五、復試

復試名單詳見學部、學院(中心)公布的復試安排。

考生按照《中國海洋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(wǎng)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》(附件3)要求,準備網(wǎng)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(tǒng),復試前按學部、學院(中心)通知要求進行測試,以保證復試正常進行。

復試時考生應遵守《考場規(guī)則》(附件4),服從管理,配合完成身份及設備核查。如有違規(guī)或作弊事實,將依法依規(guī)嚴肅處理。

六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

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學部、學院(中心)組織,考生應關注學部、學院(中心)相關通知。

七、調劑

詳見學校公布的調劑通知。

八、錄取

1.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,其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須在規(guī)定的時間轉入學校,進行全脫產(chǎn)學習,否則錄取資格無效;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,進行在職學習,不享受獎、助學金,不統(tǒng)一安排住宿,其戶口、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。

2.定向就業(yè)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學校、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(yè)合同。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(chǎn)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。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,學校不承擔責任。

九、復查

新生入學3個月內(nèi),學校將按照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。復查不合格的,取消學籍;情節(jié)嚴重的,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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